危险欲带还未击发的子弹乘机乘客在老挝万象噶西县卫生间外捡到的
发布日期:2022-08-13 08:39 点击次数:94欲带子弹乘机 法律意识淡薄被处理
近日,西双版纳机场公安分局值班民警接机场安检工作人员电话报警:机场疫情防控专班负责转运离港的境外归国旅客携带了一枚子弹。
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鉴定,该枚子弹还未击发。
旅客杨某某交代,子弹是在老挝万象省嘎西县的某处卫生间外捡到的,她出于好奇放在自己的挎包里,偶尔拿出来把玩一下。殊不知,非法持有子弹,已触犯法律,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西双版纳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